江南奕帆:关于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查股网  2024-04-22  江南奕帆(301023)公司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 天健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天健所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天健所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 号。天健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40亿元。2023年度,天健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675家,收费总额6.6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 股东)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836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明明2010年2008年2010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祝琪梅2013年2011年2013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剑1998年1997年1998年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