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22  江南奕帆(301023)公司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奕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江南奕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部分业务需采用外币进行结算,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在金融机构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远期结售汇以正常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业务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套期保值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将根据对美元和欧元人民币汇率走势的预测适时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2、投资金额

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实际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金额为准。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且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

货币美元和欧元。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风险等级较低。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并具体实施远期结售汇业务,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收益或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及风控措施

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的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交易合约利率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及风控措施

远期结售汇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其次,因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金融衍生产品,存在需临时用自有资金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的交易规模。

(三)操作风险及风控措施

公司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同时,公司已制订《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售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对远期结售汇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

(四)履约风险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为防范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五)法律风险及风控措施

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旨在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提高公司的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控制经营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时无法精准预判未来汇率走势,交割时点的市场即期汇率与合约汇率会存在差异,可能给公司带来收益或损失。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具有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投机获利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徐兴文 隋玉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