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刘锦成先生的通知,获悉刘锦成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相应的质押登记手续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刘锦成 | 是 | 4,666,700 | 20.15% | 8.33% | 是,首发前限售股 | 否 | 2024年6月20日 | 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 | 补充流动资金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的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的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刘锦成 | 23,160,000 | 41.36% | 8,190,000 | 12,856,700 | 55.51% | 22.96% | 12,856,700 | 100% | 10,303,300 | 100% |
合计 | 23,160,000 | 41.36% | 8,190,000 | 12,856,700 | 55.51% | 22.96% | 12,856,700 | 100% | 10,303,300 | 100%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锦成先生股份质押数量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已经超过50%但未达到80%,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刘锦成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其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的具体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为刘锦成先生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刘锦成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19万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35.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62%,对应的融资余额约人民币9,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819万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35.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62%,对应的融资余额约人民币9,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刘锦成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刘锦成先生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刘锦成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归还质押借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