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奕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锦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刘锦成、陈渊技、龚建芬、高烨、刘施宏、周红兵、王建辉通讯出席。全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编制完成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有效股本55,600,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7,800,4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