奕帆传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至15:00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桥配套区堰裕路7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锦成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8人,代表股份27,330,1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5.1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6,984,7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4.69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345,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4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3人,代表股份345,33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4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3人,代表股份345,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441%。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含视频通讯参会)。见证律师现场出席 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 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63,3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57%;反对66,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4%; 弃权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8,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0.6649%;反对66,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9.2656%;弃权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丹、华佳悦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