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8  霍普股份(30102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及进展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爱珀科”)共同投资设立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珀科”),公司以现金出资7,000万元,持股70%;江苏爱珀科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持股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公司与江苏爱珀科于2023年7月2日签署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合资协议》(“《合资协议》”)。霍普珀科已于2023年7月3日完成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收到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本次签署补充协议暨对外投资进展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与江苏爱珀科共同签署了《<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0元受让江苏爱珀科持有的霍普珀科2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0元),并承担实缴出资义务。本次交易前后霍普珀科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股东受让前受让后
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出资额 (万元)持股比例
公司7,00070%9,00090%
江苏爱珀科3,00030%1,00010%
合计10,000100%10,000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2MABQYBTD7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666.6667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秦灶街道江通路江海佳苑19幢1302室(B1306)

法定代表人:李俊军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建筑劳务分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

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爱珀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的关系说明:江苏爱珀科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四、补充协议的基本内容

公司与江苏爱珀科于2023年9月7日签署了《<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1、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持有标的公司7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7,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703.50万元),乙方持有标的公司3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301.50万元,“标的股权”)。乙方拟将其所持标的公司2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0元)向甲方转让,甲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

2、鉴于标的股权未完成实缴,双方确认,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为0元。

3、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享有标的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当互相配合,办理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五、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资金安排考量,符合公司战略布局。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霍普珀科90%股权,霍普珀科控制权不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经营情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

2、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