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2  霍普股份(30102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计10,6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8.52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4,312,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51,934,402.4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377,597.54元,其中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47,721,197.54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01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1年8月3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规划”)作为募投项目“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与霍普规划、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3年5月3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2023年6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以及《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力并履行相关的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公司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账户状态
1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121907566710888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存续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98840078801900003378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存续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70010122003101724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存续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121907566710588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存续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98840078801200003377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本次注销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121907566710606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存续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98840078801400003376超额募集资金存续
8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寿路支行8110201013401650484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存续

注:因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寿路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限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鉴于“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结项,为了便于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注销“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该账户全部余额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见下表:

序号开户公司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注销前专户余额(元)备注
1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988400788012000033771,863,969.82账户余额转入公司一般存款账户

注:该账户余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本次注销的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