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婷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3名监事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