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文)核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霍普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2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4,312,000.00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5,850,792.45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083,610.0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2,377,597.54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0,60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451,777,597.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22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514,312,000.00 |
减:发行费用
减:发行费用 | 51,934,402.46 |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 | 462,377,597.54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133,118,333.39 |
减: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减: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52,243,610.23 |
减: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减: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67,000,653.44 |
减: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减: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31,669,847.26 |
减:2023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减:2023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63,969.82 |
减:2023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减:2023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00.00 |
减:2024年上半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减:2024年上半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9,848,796.03 |
加:2021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加:2021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2,596,692.15 |
加:2022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加:2022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5,347,486.30 |
加:2023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加:2023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3,554,083.43 |
加:2024年上半年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加:2024年上半年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332,750.67 |
加:2024年上半年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加:2024年上半年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00.0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78,463,399.9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8,463,399.92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为78,463,399.92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00,000,000.00元,证券账户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管理。
1、2021年8月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2、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及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3年5月3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3、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及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4年7月3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2024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公司签订的上述《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
(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
应的权利并履行相关的义务,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本期余额 | 存储形式 | 期限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
桥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桥支行 | 98840078801400003376 | 11,243,503.48 | 活期 | |
98840078801900003378 | 24,734,183.67 | 活期 | ||
小计 | 35,977,687.1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 | 121907566710888 | 30,472,835.54 | 活期 | |
12190756677800160 | 6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4.6.7-2024.7.8 | |
12190756677800173 | 4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4.6.19-2024.7.22 | |
121907566710588 | 5,251,245.79 | 活期 | ||
121907566710606 | 5,590,000.43 | 活期 | ||
小计 | 141,314,081.76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70010122003101724 | 1,159,039.72 | 活期 | |
小计 | 1,159,039.7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寿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寿路支行 | 8110201013401650484 | 12,591.29 | 活期 | |
小计 | 12,591.29 |
合计
合计 | 178,463,399.92 |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下的结构性存款户(账号:12190756677800160、12190756677800173)系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账号:
121907566710888)的子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7月31日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118,333.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公司已于2024年6月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63,969.8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5)。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71,886.6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7,721,197.54元,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部分股权收购款。截至2024年6月30日,剩余超募资金11,243,503.48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
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本期余额 | 存储形式 | 期限 |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
公司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上海东方支行 | 12190756677800160 | 6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4.6.7-2024.7.8 |
招商银行上海东方支行 | 12190756677800173 | 4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4.6.19-2024.7.22 |
合计
合计 | 100,000,000.00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对“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进行延期。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3、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
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2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6,237.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84.88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388.1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1、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2,024.30 | 2,024.30 | 0.00 | 1,854.79 | 91.63% | 2023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
设
2、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 | 否 | 12,929.74 | 15,929.74 | 667.21 | 13,641.36 | 85.63% | 2025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
3、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19,979.96 | 14,979.96 | 0.00 | 2,755.24 | 18.39% | 2025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4、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297.36 | 3,297.36 | 189.56 | 2,793.33 | 84.71% | 2025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企业信息化建设
5、企业信息化建设 | 否 | 1,782.22 | 1,782.22 | 128.11 | 1,270.72 | 71.30% | 2025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6、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6、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452.06 | 3,452.06 | 0.00 | 3,336.68 | 96.66% | 2024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1,465.64 | 41,465.64 | 984.88 | 25,652.12 |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
超募资金 | 否 | 4,772.12 | 4,772.12 | 0.00 | 3,736.00 | 78.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772.12 | 4,772.12 | 0.00 | 3,736.00 |
合计
合计 | 46,237.76 | 46,237.76 | 984.88 | 29,388.12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9,979.96万元,其中17,158.00万元用于购置办公楼,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7月。 考虑到政策调控和未来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公司决策较为谨慎,尚未匹配到合适的房源。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公司在该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由19,979.96万元调减为14,979.96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该项目实际需要以自有资金投入解决。此外,公司结合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 |
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 | “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外部市场环境、内部发展需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 | |
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外部市场环境、内部发展需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 |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为更好地把握建筑行业信息化发展趋势,从战略和业务层面提升公司数字化水平,提高“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与其他募投项目的协同性,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7月。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公司超募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7,721,197.54元,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部分股权收购款。截至2024年6月30日,剩余超募资金11,243,503.48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7月31日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118,333.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于2024年6月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63,969.8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71,886.6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募投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加强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2、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年度理财产品收益共计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0,000,000.00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重大违规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