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08  霍普股份(301024)公司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

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7),股东赵恺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31%)。

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于近日收到赵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赵恺先生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特定股东赵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赵恺集中竞价交易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3月13日40.39559,7000.8802%
大宗交易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5日34.91625,0000.9829%
合计--1,184,7001.8632%

注:以上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赵恺合计持有股份1,350,0002.1231%165,3000.26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50,0002.1231%165,3000.26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赵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赵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承诺的情形。

、赵恺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赵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