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024证券简称:霍普股份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8.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4,312,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377,597.54元。截至2021年
月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项目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514,312,000.00 |
| 减:发行费用 | 51,934,402.46 |
| 募集资金净额 | 462,377,597.54 |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133,118,333.39 |
| 减:2021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52,243,610.23 |
| 减:2022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67,000,653.44 |
| 减:2023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31,669,847.26 |
| 减:2023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63,969.82 |
| 减:2023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00.00 |
| 减:2024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22,989,385.40 |
| 减:2024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171,886.66 |
| 减:2025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9,464,797.24 |
| 减:2025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39,989,042.07 |
| 减:2026年上半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1,752,368.42 |
| 加:2021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2,596,692.15 |
| 加:2022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5,347,486.30 |
| 加:2023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3,554,083.43 |
| 加:2024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1,681,303.47 |
| 加:2024年度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00.00 |
| 加:2025年度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315,712.82 |
| 加:2026年上半年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6,638.14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4,615,619.92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615,619.92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为14,615,619.9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1、2021年8月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2、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
月
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及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3年
月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7)。
3、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及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4年7月3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6日、2024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4、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
设计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于2025年
月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2025年
月29日、2025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0)、《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公司签订的上述《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
(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利并履行相关的义务,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本期余额 | 存储形式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 | 98840078801400003376 | 11,415,222.49 | 活期 |
| 小计 | 11,415,222.49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 | 121907566710588 | 891,984.28 | 活期 |
| 121907566710606 | 1,009,616.92 | 活期 | |
| 小计 | 1,901,601.20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 | 216620100100185051 | 12,191.24 | 活期 |
| 216620100100185683 | 1,286,604.99 | 活期 | |
| 小计 | 1,298,796.23 | ||
| 合计 | 14,615,619.92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
月
日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118,333.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公司已于2024年
月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4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个月,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6年
月
日,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63,969.8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4)、《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5)。
鉴于“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71,886.6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304,240.7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超募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7,721,197.54元,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部分股权收购款。截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1,415,222.49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对“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进行延期。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总部运
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延期。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作为“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
5、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在募投项目“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4)。本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总金额为1,074,865.82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为2,320,679.87元。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附表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13,168.48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销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2025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8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46,237.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5.24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823.90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3,168.48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8.48%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2,024.30 | 2,024.30 | - | 1,854.79 | 91.63% | 2023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12,929.74 | 15,929.74 | - | 15,301.50 | 96.06% | 2025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 | 是 | 19,979.96 | 14,979.96 | - | 2,755.25 | 18.3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4、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297.36 | 3,297.36 | 107.49 | 3,233.56 | 98.07% | 2026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5、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1,782.22 | 1,782.22 | 67.75 | 1,606.12 | 90.12% | 2026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6、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452.06 | 3,452.06 | - | 3,336.68 | 96.66% | 2024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1,465.64 | 41,465.64 | 175.24 | 28,087.90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 | 否 | 4,772.12 | 4,772.12 | 0.00 | 3,736.00 | 78.2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4,772.12 | 4,772.12 | 0.00 | 3,736.00 | ||||||
| 合计 | 46,237.76 | 46,237.76 | 175.24 | 31,823.9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 “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外部市场环境、内部发展需要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经审慎研究,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 | ||||||||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为更好地把握建筑行业信息化发展趋势,从战略和业务层面提升公司数字化水平,提高“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与其他募投项目的协同性,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7月。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购置办公楼作为公司日常办公及业务开展的场所。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管理层积极寻找上海地区合适的房源,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是近年来由于整体宏观经济形势和建筑设计行业市场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主动因应形势变化,对人员规模与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目前,公司租赁的办公场所已基本满足需求。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加快培育发展建筑绿能等新业务,努力推进业务转型。随着建筑绿能等新业务的持续拓展,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随之增加。鉴于此,公司综合考虑上海办公楼的售价、租金等因素,为规避房地产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并整合资源以更好地支持建筑绿能等新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将“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5年7月,并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并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2、公司超募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7,721,197.54元,公司于2021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736.00万元用于支付上海希艾目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和上海励翔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部分股权收购款。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剩余超募资金 | |||||||||
| 11,415,222.49元。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7月31日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118,333.39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74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于2024年6月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4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6年6月30日,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63,969.82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鉴于“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71,886.66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304,240.7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出现节余的主要原因为: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募投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加强 |
| 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重大违规的情况。 |
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单位:万元
| 改变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 | 13,168.48 | 0.00 | 13,168.48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13,168.48 | 0.00 | 13,168.48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运营管理中心扩建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13,168.48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销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2025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