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客文化: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 披露前6 个月内(即2025 年10 月24 日至2026 年4 月24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 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6 年5 月6 日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自 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 严格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 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 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