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客文化: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开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588 弄中骏广场一 期16 号楼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华楠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12 日。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8 人,代表股份165,173,9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6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164,211,74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2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 人,代表股份962,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7 人,代表股份962,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2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 人,代表股份962,2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4%。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票表决,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9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112%;反对42,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41%;弃权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7%。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8695%;反对5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0058%;弃权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7%。
关联股东华楠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华杉、宁波读客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应该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但其未出席和参与本次股 东会投票,故不影响本议案决议的合法有效性。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695%;反对57,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58%;弃权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7%。
本次股东会上就公司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作了说明。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5,114,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4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695%;反对42,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41%;弃权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4%。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65,114,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643%;反对4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0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695%;反对42,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41%;弃权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64%。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所有激励对象及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其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所有激励对象及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其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所有激励对象及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其所 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十一)股东会听取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璐、李鑫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 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