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通科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2名监事朱晋先生、余志灏先生通讯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晋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取消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3-008)、《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更好的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经股东夏军提议,公司与经营层深入沟通,拟变更上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故公司决定取消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激励方案重新提交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取消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审议》的议案,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改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改后)。
监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改后)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