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通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3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浩通科技项目组于2023年5月18日对浩通科技董事、监事、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上市公司最新法规的培训。
一、培训人员
本次培训工作由保荐代表人廖陆凯、施卫东完成。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注意事项。
三、培训对象
浩通科技接受培训的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四、培训过程和结论
民生证券浩通科技项目组针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培训材料,事前将本次培训材料发送给浩通科技董事会秘书,由其分发给相关接受培训的人员。2023年5月18日,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在浩通科技与在公司的相关人员就培训材料进行了交流和讲解后,认为本次培训工作起到了应有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廖陆凯 施卫东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