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通科技:独董述职报告卜华

查股网  2024-04-26  浩通科技(301026)公司公告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诚、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均提前详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2023年度、2024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会计估计变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取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审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改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拟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工作规定》要求,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可能产生的风险,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督促公司及时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并要求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有效落实。积极学习相关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对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方面知识的深入理解,不断提升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并通过现场、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日常联系,详细了解有关情况。经调查,本人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最大程度防范风险发生。

六、其他工作

1、2023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2023年度,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3、2023年度,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2023年度,本人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2023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继续忠实履行职责,本着认真、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并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好的参考意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