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通科技: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查股网  2026-07-22  浩通科技(301026)公司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 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本次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2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6年7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1,380,000股。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 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2026年7月18日、7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2)、《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3,08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最高成交价为17.48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16.7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2,838,321.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与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实际执行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 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

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将在披露回购股份实施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 购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出售完毕,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