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29  华蓝集团(301027)公司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南宁市月湾路1号南国弈园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3月27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有:池昭梅。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下属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华蓝能源为华蓝能源的全资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华旦能源等28家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蓝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业务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华蓝能源的其他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给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