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4-02  华蓝集团(301027)公司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

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保荐机构”)作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蓝集团”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蓝集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8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36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8,297,358.49元,余额为人民币393,062,641.51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893,951.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68,168,689.5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8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拟变更项目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原募投项目投入及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金额累计已投入金额投资进度比例剩余未投金额
1设计服务网络建设22,916.872,200.949.60%20,715.93
2技术研发中心2,700.002,388.9388.48%311.07
合计25,616.874,589.8717.92%21,027.00

注:上表中剩余未投金额未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原募投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346.15万元(差额为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金额为准)。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原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部分募集资金余额1.5亿元变更用于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将原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剩余的311.07万元变更用于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7,035.0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来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前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剩余未投金额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22,916.8720,715.93
技术研发中心2,700.00311.07
合计25,616.8721,027.00

变更后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035.08
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15,311.07
合计22,346.15

注:上表中变更前金额未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变更后金额包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

本次涉及变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22,346.15万元,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60.70%。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对于终止的募投项目,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主体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后,公司将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具体情况及时开立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等签订相关监管协议。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投项目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立项,并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实施主体为华蓝集团,计划投资金额为41,250.77万元,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额及募集资金拟投入各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整为25,616.87万元。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蓝设计”)、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蓝工程”)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和“技术研发中心”的实施主体,新增上海、武汉、西安、广西各地市等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分别向华蓝设计、华蓝工程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2023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延期至2024年7月15日。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设计服务网络建设”的实施主体由华蓝集团、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变更为华蓝集团和华蓝设计。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暂缓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中的南宁设计总部办公场地购置和“技术研发中心”,并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拟在股东会召开之前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原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00.94万元,项目建设进度为9.60%,主要包括场地租赁费和运营资金;原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388.93万元,项目建设进度为

88.48%,主要包括设备及软件购置费、人才引进费、研发费用和运营资金,项目建设已形成资产后续仍在原项目中使用。上述项目合计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2,346.15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设计服务网络建设”和“技术研发中心”。“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原计划在南宁、广州、成都和北京4个城市新建或扩建设计服务网络,其中:南宁设计总部办公场地通过购置方式取得;其他3个设计服务网点办公场地采用租赁方式取得。近年来,在城镇化进程放缓、房地产调控、不确定因素增加等多重压力叠加之下,行业在经历了10余年高速增长后进入了变革期。受市场环境下行、客户资金紧张等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呈下滑趋势,公司采取多方面措施降本增效,公司员工人数从2021年末的3139人减少至2024年末的1903人,后续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持续开展人员优化工作。另外,因2022-2024年国内房地产价格总体处于下行趋势,为避免公司购买办公场所后即出现资产价值贬值损失,公司暂缓实施办公场所的购置和建设工作。2024年,该项目投入主要为支付新增服务网点的办公场所租金,支出金额相对较小。因此,公司决定终止“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原计划基于公司已有研发优势和行业发展趋势,围绕智慧城市与建筑、东南亚城市与建筑、绿色建筑与城市、装配式建筑和环境治理五大方向深入开展研究与新产品开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投资进度为88.48%,

主要投向为智慧城市与建筑、绿色建筑、环境治理等方向,为公司该类业务的发展提供了积极助力。由于当时拟定的部分研发方向已不符合当前市场需求,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综上,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加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要求,公司拟终止原募投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名称: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2、项目建设单位: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洪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如下:

(1)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广西华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20号职工文化综合楼第24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2)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华东路39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广东洪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广东洪胜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洪胜”)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渔一社区后海大道1021号东角头工业区BC座C602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拟投入金额:15,311.07万元人民币

4、实施地点:南宁市、桂林市、河池市、连云港、东莞等全国众多城市

5、项目内容:围绕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工程总承包进行,针对公司在承接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及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业务时缺乏充足的垫付资金,造成公司承接上述工程总承包业务时的谈判能力被削弱,从而限制了公司订单增长的情况,投资15,311.07万元用于发展工程总承包业务。项目实施后,将大幅度提升公司在工程总承包行业内投标能力,进而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提高公司市场影响力,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6、实施方式:华蓝集团以向华蓝工程、华蓝设计和广东洪胜提供借款方式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其中华蓝设计、华蓝工程为无息借款,广东洪胜借款利率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将分别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及实施募投项目的相关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实施监管。

7、资金来源:原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15,311.07万元。

8、资金使用计划:项目总投资15,311.07万元,投入使用期2年,主要投向民用建筑工程、光伏发电工程等领域工程总承包业务中的担保保证金和项目周转所需流动资金。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1、确保公司在手工程顺利交付,保障公司盈利水平

工程总承包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为保持项目的正常运营,行业内企业在项目竞标、合同签署履约、工程施工等多个环节均需要预先投入大量资金。虽然我国政府出台政策全面推行施工过程价款结算和支付机制,但业主方的进度款支付与公司施工款项的进度相比仍存在一定的滞后,由此导致实际施工过程中企业往往需要垫付一定规模的资金,因此保持一定规模的资金对于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十分重要。

本项目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项目资金进行有效补充,有利于缓解公司大型项目的资金压力,避免因公司资金紧缺而导致的工期延长,保证在手项目的顺利交付,从而保障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水平,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

2、有利于提升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承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随着工程总承包市场竞争的加剧,资金实力已成为体现工程总承包公司竞争实力的关键要素之一。除了技术实力等传统能力之外,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成为业主在遴选总承包商的关键要素。在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揽过程中,具有充足资金的工程总承包公司往往能够凭借为业主提供更加多样的融资服务、适应业主更加多样的支付条件等优势,在规模更大、利润率更高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竞争中脱颖而出。

近年来,公司在工程总承包领域陆续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带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第二批)EPC 总承包”等项目,工程总承包业务得到一定的发展。然而,工程总承包项目对资金的需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竞标工程总承包项目数量。本项目的实施,可以进一步保障公司未来的业务开拓和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承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3、本项目是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步骤

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为以专业技术与资源整合为基础,打造集成创新能力,为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致力于成为我国城乡建设领域一流的集成服务商,助推壮美广西和美丽中国建设。受市场环境下行、客户资金紧张、行业竞争加剧等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呈下滑趋势。因此,公司计划加大工程总承包业务方面的投入,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在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领域耕耘多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开展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单位,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公司积极参与清洁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已具备了新能源项目设计咨询和工程总包等全链条业务及技术服务能力。此外,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各项政策为公司参与清洁能源领域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因此,要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公司就有必要继续发挥在民用建筑领域工程总承包的经验与优势,紧抓光伏等清洁能源政策性机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为手段,充分利用自身的研发、营销及人才优势,巩固公司民用建筑工程总承包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实现在清洁能源领域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快速发展。本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充分利用工程总承包领域积累的竞争优势,着力发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为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而助力。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发展规划

近年来,国家各相关部门持续深入推动工程总承包行业发展,并陆续出台的一系列的产业政策及配套措施推动工程总承包行业的发展与创新,规范并推动了工程总承包业务在各领域的发展。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2019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规范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水平,促进投资高质量发展。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提出,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持续完善绿色低碳转型政策体系,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修订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持续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提升试点工作。

综上,本项目的实施受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具有良好的政策环境。

2、公司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城乡建设领域一流的集成服务商,围绕建筑生命周期,从土地现状分析到功能策划、规划、建筑物设计与建设,为客户提供投资咨询、项目策划、造价咨询、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监理、运营维护咨询等综合技术服务。目前,公司已经取得工程设计轻纺行业制糖工程专业

甲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等30项资质,成为广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拥有专业资质数量较多的科技型企业之一。公司子公司华蓝设计作为广西第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和率先探索工程总承包管理业务的设计企业,正在向设计主导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拓展,积极向全产业链延伸并实现价值链的提升。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承接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献礼工程“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工程总承包项目”、“广西新媒体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以及“东莞市爱信新能源有限公司(宜欣塑胶)2071.76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首个保税物流中心(B型)项目-中国-东盟跨境产业园一期”、“中国-东盟海铁联运钦州转运中心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颍东区智慧化乳制品中央工厂及生态智慧牧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教学楼和学生宿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等众多项目,承接的项目覆盖了光伏、乡村振兴、医疗建筑、教育建筑、产业园区等领域。因此,公司在工程总承包领域积累的丰富项目经验,为本次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公司拥有深厚的人员和技术储备

公司持续实施人才建设战略,通过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和发展平台,自主培养并吸引了各类高层次人才,并以高层次人才带动高端科创平台的建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专业技术人员1,657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当代中国杰出工程师1人、会计领军人才1人、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1人、广西工程勘察设计大师9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2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2人、广西高层次人才1人、广西杰出工程师2人、南宁市高级技术人才300余人(含南宁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南宁市高层次人才)。同时,公司加强与清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等知名校企产学研合作,加大对重大专项科研项目的培育力度。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了多方位科创平台建设,先后通过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广西企业技术中心和广西专家服务基地的认定,累计四年入选“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百强”。

公司先后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住建部科技计划项目、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等各级科研项目120余项,获广西科技进步奖、广西社会优秀成果奖及省级以上行业学协会相关科技奖项20余项,获国家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接近300项,发表专著30余部,主编和参编国家、地方技术标准与设计图集180余项。公司承担的课题《广西建筑光伏减碳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研究》获立项广西科技计划重点研发项目;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开展《广西房屋市政工程总承包经验总结及发展方向研究》课题。公司深厚的人才积累和坚实的技术储备是公司长期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将会持续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四)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管理风险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运作中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但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规模扩大,公司面临管理模式、人才储备、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挑战。如果公司在人才储备、管理模式及信息管理等方面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司的运营效率将受到影响,从而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2、国家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工程总承包行业属于国家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但工程总承包产业链的上游和下游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从而会间接影响工程总承包产业的发展,对公司的业务增长和整体利润水平产生影响。此外,工程总承包行业法律法规的变化、行业标准的更新、行政审批流程等政策调整,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发展。

3、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受到全球经济疲软等多种因素影响,未来经济发展面临多种风险与挑战。若未来国内经济增长不及预期,公司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宏观层面的国家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经济政策及地方层面的地方财政预算、市政建设规划等均会对公司的工程总承包业务产生较大影响。

4、市场竞争风险

工程总承包行业市场规模庞大,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随着市场的开放和竞争对手的增多,价格竞争日趋激烈,可能导致利润空间压缩。工程总承包项目通常周期长、规模大,任何项目执行中的失误或延误都可能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同时,优秀人才是企业的重要资源,行业内对专业人才的争夺日益加剧,人才流失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创新能力和项目执行效率。多年来,公司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积累了丰富的施工经验、技术与口碑,但随着行业参与者的持续增长,若公司无法保持现有的竞争地位及优势,将有可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公司将时刻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跟踪市场需求,以国家政策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及时灵活调整经营策略、持续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积极与其他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等手段降低经营风险。

(五)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项目可行性论证及收益测算,未来两年(2025-2026年),本项目将给公司带来营业收入规模49,290.00万元,毛利润为3,098.06万元,预计项目总体经济效益良好,能够为公司带来持续的现金流入。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为匹配公司乡村振兴、医疗建筑、教育建筑、产业园区等专项业务推进拓展带来的增量资金需求,保障战略规划实施效能,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设计服务网络建设”募投项目终止后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永久性补充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充足的运营资金将有助于公司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的全面实施。

根据上述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设计服务网络建设”募投项目终止后的部分募集资金7,035.0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解决部分流动资金需求。按最近一年期LPR贷款利率3.10%测算,预计每年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人民币218.09万元,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必要、合理的。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可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调动资源配置落实公司发展规划,新项目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且预计效益良好,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六、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并将“设计服务网络建设”募投项目终止后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助力公司战略规划的全面实施。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华蓝设计、华蓝工程、广东洪胜分别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原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后的后续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剩余募集资金的划转并对原项目募投资金账户进行

销户等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事宜。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踪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张兴林 吴燕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