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关于子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03  华蓝集团(301027)公司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解决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应收设计费债权清收问题,于2026 年4 月3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进 行债务重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概述

1、子公司与百色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安公司)于2014 年3 月签订了《广西百色聚丰广场(写字楼)》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约定设 计费总金额为180 万元。子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审查合格,目前 项目已竣工验收。

截至2025 年10 月19 日,广安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支付设计费171 万元, 尚有设计费9 万元未按约支付。2025 年10 月20 日,双方签订债务重组相关文 件后,子公司收到折让后的款项为7.2 万元。

2、子公司作为联合体成员,与广安公司于2017 年12 月签订了《百色饭店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合同,合同约定设计费总金额为408 万元。 子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审查,目前项目已竣工并通过竣 工结算。

截至2026 年3 月27 日,广安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支付设计费204 万元,尚 有设计费204 万元未按约支付。

3、子公司与广安公司于2012 年6 月签订了《汇丰广场规划建筑设计和可行 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合同,合同约定设计费暂定总金额为371.02 万元。子公

司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相关审查,目前项目已完成竣工结算。

按照子公司已完成的设计进度及合同的相关约定,子公司可向广安公司申请 的设计费总金额为395.27 万元(根据合同按面积结算)。截至2026 年3 月27 日, 广安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支付设计费311.41 万元,尚有设计费83.86 万元未按 约支付。

4、作为《汇丰广场规划建筑设计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的补充协议, 子公司与广安公司于2016 年6 月签订了《汇丰广场规划建筑设计和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制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一)》项目合同,合同约定设计费总金 额为80 万元,子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约。

截至2026 年3 月27 日,广安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支付设计费76 万元,尚 有设计费4 万元未按约支付。

以上四个合同未按约支付的设计费共300.86 万元,其中9 万元已于2025 年10 月完成债务重组,为妥善解决剩余款项回款问题,子公司与广安公司友好协 商,拟对剩余款项的支付进行重新约定。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已经2026 年4 月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务 重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债务重组方名称:百色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百色市右江区迎龙路50 号

4、法定代表人:蒙坤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酒店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广西百色资产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的债务重组人为子公司项目业主,债务重组人与公司及公 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

1、重组涉及的债权情况

本次重组涉及的债权为上述原协议项下广安公司应支付的300.86 万元设计 费,其中9 万元已于2025 年债务重组,现在拟对剩余291.86 万元设计费进行债 务重组。

2、债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

为妥善解决设计费支付问题,子公司与广安公司经友好协商,拟由双方签订 相关文件。根据文件约定,在文件签订后三个月内广安公司支付公司设计费 233.49 万元,子公司豁免广安公司支付剩余设计费58.37 万元;若在文件签订 后三个月内广安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上述债务的全部还款义务,则相关文件失效。

3、相关文件的主要内容

甲方:百色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一)债权债务确认

截至文件签订之日前,甲乙双方核对,确认甲方应付乙方设计服务款总计人 民币(大写)贰佰玖拾壹万捌仟陆佰贰拾壹元壹角贰分(小写? 2918621.12 元)。

(二)协商支付金额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对上述确认应付款项给予甲方折扣比例20%的优 惠,优惠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叁仟柒佰贰拾肆元贰角贰分(小写 ?583724.22 元),优惠后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叁万肆仟 捌佰玖拾陆元玖角整(小写? 2334896.90 元)。

(三)权益放弃

乙方自愿、不可撤销地放弃优惠部分应付款人民币(大写) 伍拾捌万叁仟柒 佰贰拾肆元贰角贰分(小写?583724.22 元)的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该部 分款项的追索权、逾期利息请求权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索赔权。

自乙方收到文件约定款项之日起,双方在原合同项下关于设计服务款支付的

权利义务即告终止,乙方不得就核减款项提出任何主张。

(四)支付安排

甲方应于文件签订后3 个月内,将核减后的设计服务款余额人民币(大写) 贰 佰叁拾叁万肆仟捌佰玖拾陆元玖角整(小写? 2334896.90 元)支付至乙方指定 账户,乙方应确保账户信息准确无误,以便甲方顺利完成款项支付。

四、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对于广安公司的应收款项与其管理层多次催收均无实际进展,综合考 虑多种因素后,经双方协商,子公司拟以减免部分债务的方式实现债务清收。本 次债务重组旨在加速资金回笼,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改善子公司现金流状况。 虽然子公司豁免部分债权,但通过确定性的支付安排,可显著提升资金回收效率, 优化资产结构,对子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债务重组预计对公司2026 年度利润总额产 生正面影响,本次债务重组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 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