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怡合达(301029)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金立国先生、张红先生、李锦良先生、冷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我们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我们已经通过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陈行甲先生、胡劲峰先生、易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我们认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我们已经通过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3、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谭小平向旭家王焕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