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查股网  2024-01-03  怡合达(301029)公司公告

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合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怡合达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怡合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3年12月21日,东莞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怡合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1日,东莞证券培训小组通过现场和线上会议培训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二、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

东莞证券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本次培训人员包括:朱则亮(保荐代表人)和其他项目小组成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

三、本次培训的内容

培训小组通过线上授课的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结合相关案例,介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相关内容。

四、本次培训的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怡合达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上述对象理解其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怡合达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龚启明朱则亮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