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伟盈新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至触及5%的整数倍,合计持股比例由13.82%变动至10.00%;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伟盈新能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盈”)自2021年7月22日(公司上市之初)至2025年4月8日期间,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55,285,228股变动至63,42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3.82%变动至10.00%。现将具体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因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原因,公司总股本由400,010,000股增加至634,202,712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807,499股。前述减持及其相关权益变动信息已根据适用规定对外披露。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
伟盈 | 合计持有股份 | 55,285,228 | 13.82 | 63,420,200 | 1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 | 63,420,200 | 10.00 |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上市之初时的持股数量占公司上市之初时的总股本(即400,010,000股)的比例。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即634,202,712股)的比例。
(3)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大于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系由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根据相关规定,伟盈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法规的规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2、股东伟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伟盈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