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涉及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仕净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0股的股东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诣创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和/或在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7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一、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1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75%)的股东江诣创投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66,66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6%)。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诣创投出具的《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实施计划已届满。
(一)前述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1、前述减持计划具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江诣创投未减持仕净科技股份。江诣创投仍持有仕净科技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5%。
2、前述减持计划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 前述减持计划减持前持有股份 | 前述减持计划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400.00 | 10.50 | 1,400.00 | 9.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00.00 | 10.50 | 1,400.00 | 9.7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 | 0 | 0.000 |
注1: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注2:本表中占总股本比例差异为公司发行股票及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使总股本增加所致。
(二)前述减持计划的相关说明
1、江诣创投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江诣创投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股东江诣创投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江诣创投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2022年11月10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届满,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诣创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江诣创投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实施新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诣创投持有公司1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5%。
(二)后续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以及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决定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最低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2,870,000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江诣创投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江诣创投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实际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股东江诣创投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股东江诣创投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江诣创投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减持实施情况告知函》;
2、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