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关于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已对协议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公司在大型产业综合配套项目的竞争力,合同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积累大型项目经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下一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近日收到与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简称“太原天颂”、“甲方”)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截至2023年12月25日,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与太原天颂签订合同的金额为人民币53,544.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7.36%。由于该项目金额较大,本公告为自愿性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甲方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注册名称: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总公司注册资本:30,8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东渠路西二巷6号智创城A座三层山西智创城高校众创空间第3049号工位。
6、实际控制人: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8、除本项目外,公司最近36个月内与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一体化配套设备销售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3,544.00万元(含税)(包括本次项目),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7.36%,公司其他年度未与交易对手方发生交易。
9、履约能力分析: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为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天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乙方: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晶科年产56GW垂直一体化基地一二期配套项目二标段
3、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4、项目内容:电池纯水系统设备
5、合同金额:10,400万元人民币(含税)
6、质量标准: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双方对质量标准无法达成一致的,以甲方单方提出的质量标准为准。
7、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全部或部分产品(或零配件),每逾期一日,每日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后继续履行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并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8、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公司在光伏一体化配套项目端的竞争力,合同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积累大型光伏垂直一体化项目经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下一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对协议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
1、交易双方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