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对仕净科技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时间:2024年3月14日
培训方式:现场及线上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1、根据《证券法》《刑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就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案例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培训,使上述对象加强理解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方面所应避免出现的行为。
2、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9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
3、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12月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修订案;
4、学习证监会于2023年12月发布的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三、培训总结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仕净科技参训人员认真学习并充分沟通,积极配合。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对于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参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结果,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操作意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万晓乐 张 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