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15  仕净科技(301030)公司公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仕净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80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33,333,334股,发行价格为6.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3,333,337.40元,扣除发行费用61,245,563.91元 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2,087,773.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50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42,087,773.49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463,523,100.00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项目进度
1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200,573,100.0061,483,419.4961,483,419.49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2苏迪罗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62,950,000.0019,296,611.8519,296,868.35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61,307,742.1561,411,937.86
合计463,523,100.00142,087,773.49142,192,225.70

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的差额部分系募集资金累计资金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收益额投入项目所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公司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整体结项。

二)募集资金的节余情况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募投项目截止日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89100078801100001789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厂房项目361,215.9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89100078801800001845苏迪罗环保在线监测及环保大数据项目1,097.25
合计362,313.22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公司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2,313.22元 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四、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相关节余募集资金 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相关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等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将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仕净科技本次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万晓乐 张 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