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公司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8.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9.00 |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特别提示: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提案4.00和9.00涉及董事、监事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董事会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上就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各位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及《2023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至11:3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3:3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ad.baolong.yang@sz-sjef.com)。
3、现场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1楼公司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5月14日下午3:30,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提交: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或传真件);④ 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 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 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ad.baolong.yang@sz-sjef.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青霞
电话:0512-69578288
电子邮箱:ad.baolong.yang@sz-sjef.com
传真号码:0512-65997039
7、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30
2、投票简称:仕净投票
3、议案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有股数及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帐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