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28日,其中: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于公司董事长董仕宏先生因公外出,经公司过半数董事选举,董事张世忠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
6、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8人,代表股份23,675,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0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42,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5人,代表股份23,232,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87%。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5人,代表股份9,430,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99,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4人,代表股份9,230,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45%。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出席本次股东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燃律师、李紫竹律师作为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17,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18%;反对14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0%;弃权108,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72,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680%;反对14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66%;弃权108,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4%。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燃、李紫竹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