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净科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饶奋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饶奋明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冯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后一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会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7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冯会先生:199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2016年8月至2017年10月,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任研究员;2017年11月至2022年11月,就职于普惠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主任;2022年12月至今,就职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