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熔电气: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4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监事会于2024年7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钧凯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0.00元/股(含)。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6,277,427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0.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
0.30%;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00.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0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0%。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7月9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