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熔电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特别提示: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熔电气”)于2026年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5),持有公司股份5,859,9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93%)的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石晓光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7082%。(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石晓光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5月29日,石晓光先生已实施完成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石晓光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份数量(股) |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 |
| 石晓光 | 集中竞价 | 2026年5月13日~5月28日 | 171.44 | 700,000 | 0.7082%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石晓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公司已于3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石晓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5月30日
| 合计 | 700,000 | 0.7082% |
股东姓名
| 股东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石晓光 | 合计持有股份 | 5,859,922 | 5.93% | 5,159,922 | 5.22%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32,181 | 0.94% | 232,181 | 0.2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927,741 | 4.99% | 4,927,741 | 4.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