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租赁房产的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袁玉宇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涉及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颜光美、卢馨、陈晓峰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