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是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在基于各方充分协商的前提下自愿达成,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颜光美、卢馨、陈晓峰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