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普医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迈普医学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迈普医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4年1月4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迈普医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4年1月4日,培训小组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独立董事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迈普医学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进行本次现场培训的人员为保荐代表人刘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袁玉宇 | 董事长、总经理 |
2 | 王建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3 | 骆雅红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4 | 龙小燕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5 | 郑海莹 | 董事 |
6 | 袁美福 | 董事 |
7 | 颜光美 | 独立董事 |
8 | 卢馨 | 独立董事 |
9 | 陈晓峰 | 独立董事 |
10 | 庄贤 | 监事 |
11 | 莫梅玲 | 监事 |
12 | 梁金梅 | 监事 |
13 | 李晓香 | 证券事务代表 |
14 | 林洁芬 | 审计监察部负责人 |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迈普医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独立董事管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迈普医学的规范运作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3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恺 张冠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