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证券代码:301033 证券简称:迈普医学 公告编号:2024-064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办理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56,48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下同)0.69%;
2、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45人;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0月29日,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近日公司办理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6.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06.2951万股的2.8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6.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06.2951万股的2.68%,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4.6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06.2951万股的0.15%,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35%。
4、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49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迈普医学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
归属期 | 归属安排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归属期
归属期 | 归属安排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而不能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0.80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0.8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7、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年度(基于2022年) |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首次授予以及在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3年 | 15% | 12% |
归属期
归属期 | 归属安排 |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4年 | 45% | 36%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5年 | 90% | 72% | |
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4年 | 45% | 36%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5年 | 90% | 72%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 A≥Am | X=100% | ||
An≤A<Am | X=A/Am*100% | |||
A<An | X=0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C”、“D”五个等级。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 S | A | B | C | D |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Y) | 100% | 100% | 80% | 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以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告。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意见。2023年8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3)。
3、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8月17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4、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确认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0.80元/股调整为20.40元/股。
6、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8月24日
2、首次授予数量:176.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68%;
3、首次授予人数:49人;
4、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0.40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比例 |
袁玉宇 | 董事长、总经理 | 16.00 | 8.57% | 0.24% |
王建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16.00 | 8.57% | 0.24% |
骆雅红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8.00 | 4.28% | 0.12% |
龙小燕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8.00 | 4.28% | 0.12%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45人) | 128.80 | 68.95% | 1.95% | |
合计 | 176.80 | 94.65% | 2.68% |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1、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引起的价格变动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52,500股后的65,710,4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6,284,180.40元(含税)。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0.80元/股调整为20.40元/股。
2、激励对象离职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完全归属条件引起的数量变动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此外,1名激励对象因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不满足完全归属条件,公司将作废其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2,620股。2024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袁玉宇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避免短线交易,其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暂缓归属。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将另行为其办理相应的归属登记手续。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4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4,480股。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8月24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第一个归属期为2024年8月26日至2025年8月22日。
2、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9名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前已离职,在职的46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 根据华兴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4]23013450010号),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18.24%,高于目标值15%。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 | ||||||
3、部分离职人员及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离职人员及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1、归属日:2024年10月29日
2、归属数量:456,480股
3、归属激励对象人数:45人
4、授予价格:20.40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 本激励计划在职的46名激励对象中,4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S”或“A”,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均为100%;1名激励对象因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其个人层面归属系数为80%。 | |||||||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归属情况: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王建华 | 董事、总经理 | 160,000 | 48,000 | 30.00% |
骆雅红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80,000 | 24,000 | 30.00% |
龙小燕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80,000 | 24,000 | 30.00% |
李媛媛 | 副总经理 | 40,000 | 12,000 | 30.00%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41人) | 1,167,000 | 348,480 | 29.86% | |
合计 | 1,527,000 | 456,480 | 29.89% |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李媛媛女士自2024年5月10日任公司副总经理,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在上表列示其归属数量;
3、为避免短线交易,袁玉宇先生将延期办理归属手续;
4、以上数据不包含离职人员已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5、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1、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4年10月29日
2、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456,480股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经广州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穗天诚验字[2024]第1013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10月7日,贵公司已收到45名(本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6名,其中袁玉宇延缓缴纳限制性股票认购款)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9,312,192.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456,48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855,712.00元,均以货币出资。截至2024年10月7日,上述股本变化未完成证券登记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同时,贵公司本期出资前(变更前)的股本为人民币66,062,951.00元,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061013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10月7日止,贵公司本期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519,431.00元,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股本为人民币66,519,431.00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29日。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量 | 变动后 | ||
数量 | 占比(%) | 数量 | 比例(%) | ||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460,875 | 15.83 | - | 10,460,875 | 15.73 |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5,602,076 | 84.17 | 456,480 | 56,058,556 | 84.27 |
3、总股本 | 66,062,951 | 100.00 | 456,480 | 66,519,431 | 100.00 |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2024年10月8日的股本结构表的股份数量。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456,480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66,062,951股增加至66,519,431股,将影响和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和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法律意见书;
5、广州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