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6 年激励计划”或“《公 司2026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28.38 元/股调整至27.68 元/ 股。
公司于2026 年6 月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现将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6 年5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6 年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2026 年5 月19 日至2026 年5 月28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以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告。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2026 年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意见。
(三)2026 年6 月2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 审核意见》《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 年6 月8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6 年6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确认将2026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8.38 元/股调整为27.68 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6 年 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6 年5 月22 日,公司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7.00 元 (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5 月2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6 月1 日。截至目前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6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在2026 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 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2026 年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6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派息的调整方法为:
\[P=P_{0}-V\]
其中: \(P_{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2026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
\[P=28.38 元/股 -0.70 元/股 =27.68 元/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26 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 司2026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一)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 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于公司(含子公司) 任职,与公司(含子公司)签署劳动/劳务/聘用合同,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
(三)鉴于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会 的授权,公司决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予以相应调整,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8.38 元/股调整为27.68 元/股。上
述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 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限制性股票授予安 排和归属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价格、归属 期、归属条件等内容)未违反有关规定。
(六)本次授予事项有利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 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上,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所涉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授予日的确定符合有关规定,本次授 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以2026 年6 月8 日作为授予日,向59 名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76.10 万股,授予价格为27.68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和授予已履行了现阶 段所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的原因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和授予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和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激励 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 办理》《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四)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