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股份: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0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兴化市张郭镇人民路2号。 | 第五条 | 公司住所:兴化市戴南镇张郭人民路2号。 |
第十二条 | 公司的经营宗旨:双乐——让世界更靓。 | 第十二条 | 公司的经营宗旨:双乐——让多彩世界更环保。 |
第四十四条 |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兴化市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 第四十四条 |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召集人在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其他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 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章程》上述修订经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后,公司将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修订《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