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保立佳(301037)公司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5月3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解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经营发展,扩展公司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19,015万元,其中公司为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料”)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90,665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材料资金需求,促进上海新材料的经营和业务发展,公司近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新材料提供债权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

14,400万元的担保以确保上海新材料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之间债务的履行。本次对上海新材料的担保均在上述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上海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997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担保余额为42,997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3,168万元。注:担保余额以实际发放贷款余额计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上海新材料提供担保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债务人: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壹亿肆仟肆佰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上海新材料提供的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均在股东大会审议

的担保额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能够支持上海新材料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障其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上海新材料经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4,5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2.12%。公司(不包含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4,461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343万元,合计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88,8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6.8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为上海新材料提供担保与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