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16  保立佳(301037)公司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已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公司4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以及1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7,21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7,914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9,300股。综上,本次拟回购注销共计77,214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0,107,819股变更为100,030,605股,注册资本将由100,107,819元变更为100,030,605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

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30日

2、申报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百秀路399号中企联合大厦23层

3、联系人:李衍昊

4、联系电话:021-31167902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