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宇晴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宇晴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1-31167902
传 真:021-57582520-8088
电子邮箱:dongban@baolijia.com.cn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3幢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陈宇晴女士: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曾任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主管、投资与投资者关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宇晴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