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新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0.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9.77%,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8.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3.88%,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6月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43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其中,公司为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料”)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139,900万元;为安徽保
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保立佳”)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47,000万元。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近日与相关银行签署对外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2、主债务人: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肆仟肆佰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授信单位 | 本次提供 担保金额 (万元) |
1 | 公司 | 上海新材料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 4,400 |
2 | 安徽保立佳 | 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3,000 |
(二)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主债务人:安徽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本保证合同所述的“届满”,包括被债权人宣布主债权提前到期或提前被收回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能够支持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障其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4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9.77%。公司(不包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6.75亿元,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64亿元,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19.3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1.98%。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担保对象为上海新材料);
(二)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担保对象为安徽保立佳);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