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4-05-13  深水规院(301038)公司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深水规院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荣波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军华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注)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已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1、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39,402.31万元,同比下降37.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739.00万元,同比下降107.78%,亏损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采取了加大业务开展力度、积极推动项目进度、控制成本费用、加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回收

力度等措施,以提高公司业绩。

2、2023年1-9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

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2,676.26万元,同比下降72.79%,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进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回收力度的措施执行情况,及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变动

情况。

力度等措施,以提高公司业绩。 2、2023年1-9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2,676.26万元,同比下降72.79%,保荐机构将持续跟进公司加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回收力度的措施执行情况,及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变动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6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
(2)培训日期2023年12月1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重大事项及三会审议权限、股份变动相关要求、董监高行为规范要点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注:保荐人通过打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流水方式及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定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

荐工作的情况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不适用
2.关于公司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不适用
5.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不适用
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未履行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适用
10.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1.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不适用
12.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3年9月1日,保荐人国信证券因保荐业务存在“薪酬考核不合理,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要求、部分债券承揽人员薪酬收入与项目直接挂钩,内部问责机制不健全,个别项目内控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内核员工独立性不足,部分岗位人员出现廉洁从业风险,廉洁从业检查流于形式”的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针对以上事项,保荐人积极整改,对内规进行统一修订完善,同时在操作层面针对各项问题进行落实,并已向证监局递交了整改总结报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904.27万元,同

比下滑17.46%,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4,519.85万元,同比下滑

20.84%,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下降幅度

较大。2023年全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2,676.26万元,同比下降23.32%,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

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公司及持续督导机构已重点关注业绩下滑问题,公司采取了加大市场渗透力度、提高生产效率、控制成本费用、加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回收力度等措施,以提高公司业绩。

比下滑17.46%,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幅度较大;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4,519.85万元,同比下滑

20.84%,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下降幅度

较大。2023年全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12,676.26万元,同比下降23.32%,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

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公司及持续督导机构已重点关注业绩下滑问题,公司采取了加大市场渗透力度、提高生产效率、控制成本费用、加强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回收力度等措施,以提高公司业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荣波 吴军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