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查股网  2025-04-29  深水规院(301038)公司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1年8月4日,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负责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2022年8月,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联合保荐机构”)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合保荐机构,并签署保荐协议,光大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承接,承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深水规院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广发证券现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保荐代表人吕兴彤、罗时道
联系电话010-56571666、010-56571688

三、公司基本情况

情况内容
发行人名称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038
注册资本17,16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4栋1301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4栋
法定代表人朱闻博
董事会秘书李战
证券事务代表刘晓蓉
联系电话0755-33181038

四、保荐工作概述

保荐机构于2022年8月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持续督导工作后,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在持续督导阶段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制度,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与公司及时沟通并要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

4、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各项承诺。

5、督导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7、认真履行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工作,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8、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1、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申请发行可转债的进展情况、资本市场变化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发展状况、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2023年2月13日,公司与广发证券、国信证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申请撤回相关可转债发行申请文件,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2、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业绩出现亏损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171.95万元,同比下滑0.3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740.25万元,同比下滑139.11%。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904.27万元,同比下滑17.46%;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519.85万元,同比下滑20.84%。2022至2023年度公司业绩连续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受客户资金计划收紧、项目实施进度放缓等影响导致收入有所下降,以及项目回款不及时导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等。

保荐机构已重点关注公司业绩情况,通过访谈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获取相关业务资料等方式了解公司亏损原因及业绩改善的措施,并多次提示公司关注业绩变动情况。保荐机构已在2022年度、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中提示了公司收入、利润下滑及亏损情况。

2024年度,公司通过推动应收款项清收、加快重大项目推进等方式实现扭亏为盈。

3、公司募投项目延期

因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总部建设项目”未按原计划在2023年6月30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总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为2024年8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已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4年8月30日,公司“总部建设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

4、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延期

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1年12月28日届满,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

保荐机构知悉该事项后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事项,通过访谈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了解换届进展,督促公司尽快完成换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已就此事项在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中对延期换届事项予以提示。

公司已于2023年3月22日完成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本次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在工作过程中为保荐机构开展保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设施、现场或其他便利条件,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有效协调公司各部门配合保荐机构的工作,保证了保荐机构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上市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重要事项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现场培训、定期核查等督导工作;为保荐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综上,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报告,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配合情况良好。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通过事前审阅及事后审阅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审阅了公司的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历次信息披露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事项。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在2024年12月19日注销。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无。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吕兴彤 罗时道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