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达到1%的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达到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太富祥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7月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太富”)、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太富祥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台州太富”)发来的《股东减持过1%进展告知函》,上海太富、台州太富于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20,17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比例的1.00%。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 | ||||
住所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447室、浙江省台州市开投商务大厦1501室-47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6月27日-2023年7月3日 | ||||
股票简称 | 中集车辆 | 股票代码 | 301039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20,176,000 | 1.00% |
合 计 | 20,176,000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海太富 | 85,529,488 | 4.24% | 74,763,688 | 3.71% | ||
台州太富 | 82,501,605 | 4.09% | 73,091,405 | 3.62% | ||
合计持有股份 | 168,031,093 | 8.33% | 147,855,093 | 7.3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8,031,093 | 8.33% | 147,855,093 | 7.3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A股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备查文件 | ||||||
1.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出具的《股东减持过1%进展告知函》;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受同一主体控制,为一致行动人。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