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3-073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本公司H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imcvehiclesgroup.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50召开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1)A股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
(2)H股股权登记日: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imcvehiclesgroup.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公司A股股东:截至A股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H股股东: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imcvehiclesgroup.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及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5)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广场18楼1803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终止及变更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将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方式采用现场登记、邮寄或电子邮件(详见下文会议联系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5日-2023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
(二)H股股东
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本公司网站(http://www.cimcvehiclesgroup.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四、A股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本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弋、陈婉婞、熊丹
联系电话:0755-26802116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
邮政编码:518067
电子邮箱:ir_vehicles@cimc.com
2、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39。
2、投票简称:中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投票表决 |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终止及变更A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3年9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2023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