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A股股份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A股股份时间届满
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太富祥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A股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太富”)、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太富祥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台州太富”)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40,352,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80,704,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4%,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告知函》,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时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上海太富 | 集中竞价交易 | 减持期间 | 11.77元/股 | 17,464,600 | 0.87% |
大宗交易 | 减持期间 | 9.86元/股 | 37,580,900 | 1.86% | |
55,045,500 | 2.73% | ||||
台州太富 | 集中竞价交易 | 减持期间 | 11.78元/股 | 16,887,400 | 0.84% |
大宗交易 | 减持期间 | 9.82元/股 | 35,044,500 | 1.74% | |
小计 | 51,931,900 | 2.57% | |||
合计 | 106,977,400 | 5.30% |
注:表格中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人民币9.93元/股至人民币14.32元/股。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该次权益变动日2023年2月21日以来,上海太富、台州太富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87,891,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6%。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上海太富 | 合计持有股份 | 126,229,588 | 6.26% | 71,184,088 | 3.5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6,229,588 | 6.26% | 71,184,088 | 3.5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台州太富 | 合计持有股份 | 121,415,505 | 6.02% | 69,483,605 | 3.4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1,415,505 | 6.02% | 69,483,605 | 3.44%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247,645,093 | 12.27% | 140,667,693 | 6.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7,645,093 | 12.27% | 140,667,693 | 6.9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注: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受同一主体控制,为一致行动人。表格中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海太富、台州太富本次减持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
3、上海太富、台州太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