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查股网  2024-01-22  中集车辆(301039)公司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本报告期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上年同期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239,824.5万元–247,824.5万元盈利:111,795.8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15% –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盈利:153,252.6万元–161,252.6万元盈利:91,550.5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67 %–76%
基本每股收益盈利:1.19元/股至1.23元/股盈利:0.55元/股

注:以上“元”、“万元”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中集车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预计合并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因为:

(1)美国通胀持续,但北美半挂车市场供需状况逐步恢复,本公司北美业务抓住市场机会,盈利较上年同期保持良好增长态势。同时,本公司积极把握其他市场的增长和发展机会,其中,在其他海外市场获得了良好的业务增长,盈利能力有所提升;在中国市场保持了业务的稳定态势,并在细分市场获得市场份额的提升。

(2)报告期内,因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拟整合其在深圳地区相关产业资源以及提高资源效益,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CIMC VEHICLE INVESTMENT HOLDINGSCOMPANY LIMITED向中集集团转让所持深圳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合计100%股权产生股权处置收益,扣除所得税影响后,该项产生非经常性收益约人民币84,797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告所披露的盈利资料(以下简称“盈利预测”)构成《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以下简称“收购守则”)规则10项下的盈利预测。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4及应用指引2,倘本公司决定回购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所有已发行H股(除中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士所持有者外)(以下简称“潜在H股回购”),则本公司须遵守收购守则规则10项下有关盈利预测的规定,须由本公司核数师及财务顾问就盈利预测作出报告,且整份盈利预测连同有关报告须重复载于本公司下次发送予股东的文件(即本公司将就潜在H股回购发出的要约文件(以下简称“要约文件”))内。考虑到(i)本公司核数师及财务顾问编制上述报告需额外耗时的实际困难;及(ii)《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有关及时披露内幕消息的规定,盈利预测并不符合收购守则规则10所规定的标准。由于本公司仍在制定潜在H股回购的条款,倘本公司决定进行潜在H股回购,预期将在发布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后刊发要约文件。因此,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4在要约文件中就盈利预测

作出报告的要求将不再适用。无法保证潜在H股回购将会否落实或最终会否完成。此外,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注意,盈利预测并不符合收购守则规则10规定的标准,且尚未根据收购守则进行报告。因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依赖盈利预测评估潜在H股回购的利弊时务请审慎行事。

2、本次业绩预告是本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