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3月11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静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H股回购要约并退市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本次H股回购要约并退市,充分考虑各项因素后经内部论证,本次H股回购要约的每H股要约价格为每股7.5港元,拟回购全部已发行H股(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者除外)146,729,400股(以下简称“H股回购要约”),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要约期满时有效接纳H股回购要约的H股股份数量为准。根据前述每股要约价格及假设所有H股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方除外)完全接纳要约,本次H股回购要约资金总额约为1,100,470,500港元,资金来源为公司的内部现金资源。
公司将在遵守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以下简称“《收购守则》”)、《公司股份回购守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况下作
出本次H股回购要约,以回购全部已发行H股(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方所持有者除外)。如本次H股回购要约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所回购的H股将予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且公司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撤销H股上市地位。公司拟维持A股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地位,不会就A股作出要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1)由UBS代表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以每股H股7.5港元的价格回购全部已发行H股(中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方所持有者除外)的有条件现金要约;(2)建议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退市;及(3)恢复买卖》。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H股回购要约及退市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之后将根据中国(仅为本公告之目的,不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及监管条例及时披露本次H股回购要约及退市计划的相关方案和进展。
由于监事冯宝春先生任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董事、副总裁且持有玲珑轮胎股份。香港天成投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天成”)为玲珑轮胎的全资子公司并持有公司H股股份。冯宝春先生通过香港天成间接持有公司H股股份,因此冯宝春先生需就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冯宝春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