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筹划 H股回购及退市和推进准备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H股回购及退市计划及前期准备工作;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H股回购要约并退市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 H 股回购要约及退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H股回购要约及退市事项及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亦分别于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6日、2024年2月26日、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5日、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日、2024年5月20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披露易网站上刊登了H股回购要约及退市事项及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根据公司于2024年5月2日在联交所披露易网站刊登的《(1)由 UBS 代表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以每股H股7.5港元的价格回购全部已发行H股(中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方所持有者除外)的有条件现金要约;及(2)建议中
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退市 H股回购要约就接纳而言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及H股回购要约仍可供接纳》、以及于2024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境内同步披露公告》,截至2024年5月2日下午四时正(即接纳H股回购要约的首个截止日期及时间),公司已就135,013,762股H股(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H股的约23.942%及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6.692%)接获H股回购要约的有效接纳,包括独立H股股东持有的133,573,262股H股(占独立H股股东持有的全部H股的约91.936%、全部已发行H股的约23.687%及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6.620%)。H股回购要约及自愿退市的所有条件已获达成,H股回购要约可供接纳的最后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下午四时正。
截至2024年5月30日下午四时正(即接纳H股回购要约的最后日期及时间),公司已就143,475,580股H股(占本公司全部已发行H股的约25.443%及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7.111%)接获H股回购要约的有效接纳,包括独立H股股东持有的142,035,080股H股(占本公司独立H股股东持有的全部H股的约
97.760%、全部已发行H股的约25.187%及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7.040%)。联交所已批准公司H股于联交所退市,H股退市将自2024年6月3日下午四时正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1)由UBS代表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以每股H股7.5港元的价格回购全部已发行H股(中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方所持有者除外)的无条件现金要约;(2) H股回购要约的截止及结果;及(3)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股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退市》。
公司将根据中国(仅为本公告之目的,不含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及监管条例及时披露本次H股回购要约及退市的相关进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A股及A股上市地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